一、主旨: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以歌聲廣結緣,促進鄉親情誼,營造祥和社會,家園安和愉快。
二、指導單位:彰化縣政府、彰化市公所
三、主辦單位:朝聖宮管理委員會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金馬歌唱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林滄敏服務處、立法委員陳杰服務處、縣議員林滄喜服務處
六、參加對象:全國愛好歌唱者。
七、比賽地點: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6號(朝聖宮廟前廣場)。
八、比賽日期:99年11月7日(星期日)(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正本,如身分證、駕照…等證明)
長青組上午8:00報到,8:30開始比賽。
社青組下午1:00報到,1:30比賽。
九、參賽組別:長青組:49年次以前(含)、社青組:50年次以後(含)
十、報名限額:長青組100名、社青組100名
十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9年10月25日止,聯絡電話:0955-917666(上午10點至18點)
十二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現金袋郵寄報名~彰化市彰美路一段238號鄭博文收
請附報名表及報名費用400元(長青組提供午餐;社青組提供晚餐)
須繳交報名費才算完成報名手續,一經報名恕不退報名費,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。
十三、比賽方式:
Ⅰ.初賽:唱一段決賽:唱二段(任選國、台語皆可,但初、決賽歌曲不可重複)初賽前10分鐘,由參賽者上台抽號碼,決定先後順序。
Ⅱ.伴奏方式:採用音圓伴唱機,現場不接受對KEY要求。
十四、參賽者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(報名後不得更改比賽曲目)。
十五、評分標準:技巧40%、音色30%、台風15%、儀表15%
十六、各組獎勵辦法:各組皆入圍20名進入決賽
第一名:1名獎盃一座獎金5000
第二名:1名獎盃一座獎金3000
第三名:1名獎盃一座獎金2000
第四名:1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
第五名:6名獎盃一座
第六名:10名獎盃一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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