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 的:藉由歌唱,讓視障朋友有機會展現自己,勇敢發聲,特舉辦歌唱比賽,發揮其本身歌唱才華,成為黑夜中的星光,更鼓勵視障朋友走出戶外,參與各項活動。
二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、台北縣政府、新莊市公所、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
三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灣盲人重建院
四、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瀚邦國際慈善基金會
五、參加資格:全國的視障朋友不限年齡、不限性別皆可報名參與,免費報名參加。
(職業歌手及歷屆冠軍者,不得參加比賽,但可參加星光演唱會的特別嘉賓,恕請原諒)
六、活動日期地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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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 期 |
時 間 |
地 點 |
地 址 |
初 賽 |
10/16 (六) |
13:00 |
台灣盲人重建院 |
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384號 |
決 賽 |
11/6 (六) |
13:00 |
瀚邦企業大樓 |
台北縣新莊市長青路17號2樓 |
星光演唱會 |
11/20 (六) |
14:00 |
淡水捷運站旁廣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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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報名辦法:即日起至 99年10月05日 (二) 18:00 截止,逾期不收。(詳見報名表規定)
八、獎勵:(獎金或獎品以日後公佈為主,目前為暫定)
1.冠軍-10,000元+獎盃乙座。
亞軍- 6,000元+獎盃乙座。
季軍- 3,000元+獎盃乙座。
最佳人氣獎-1,000元+精美禮物。
2.表演機會:決賽前10名者,得於11月20日至淡水活動廣場舉辦演唱會,演唱歌曲,勇敢秀出自己,並於當日頒發獎品與獎金(未來領獎視同棄權領獎)。
九、比賽辦法:
1.比賽制度:分初賽、決賽,初賽取前 15 強進入決賽,決賽選出前三名以及 4~10 名。若遇相同分數者,則以現場加賽清唱評分入選。
2.出賽順序:統一由大會電腦抽籤決定出賽順序,並且公佈於網站上,請自行注意出場順序
3.評分標準:
(1)初賽:技巧 30%、音色 30%、台風 30%、勇氣與精神 10%
(2)決賽:技巧 30%、音色 30%、台風 30%、造型 10%、啦啦隊 10%加分
4.比賽曲目:
(1)比賽使用大會提供伴唱機或自備音樂伴唱帶(光碟須已消除人(歌)聲,選手應事前對準自身 Key,於 10 月 0 5 日前送交主辦單位審查),大會不提供字幕參考請熟背歌詞。
(2)一經報名,恕不得更換歌曲,請參賽者謹慎選擇參賽歌曲。
(3)初賽與決賽比賽曲目為國語/台語自選曲,不限曲目,初賽決賽不得同首歌曲。
5.備註:
(1)參賽者請於當天前一小時(12:00)報到,賽程進行中唱名三次未能上台演唱者,視同放棄。
(2)若分數相同者,則以現場清唱評分入選
(3)加分才藝表演設備需自行準備。
(4)凡報名參加比賽之選手,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,不得異議,遵循本比賽辦法。
(5)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審議後修正公佈,以當天比賽現場大會公佈為主。
十、如遇不可抗拒的天災意外導致活動不能如期舉行或任何其他因素,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審議後修正公佈,並且以當天比賽現場大會公佈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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