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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 旨:為倡導正當休閒娛樂,歌聲淨化人心,廣結善緣締造和諧社會,特舉辦卡拉ok歌唱比賽

一.    主辦單位:高雄市楠梓外埔福德宮

二.    參賽對象:全國喜愛歡唱之歌友

三.    參賽資格:

A.長青組:49年次(含)以前出生者

B.普通組:50年次(含)以後出生者,不限年齡

四.    參加人數:每組100人為限(以報名先後為主,額滿不再受理)

五.    比賽時間:

1.    比賽分初賽(淘汰賽)及決賽

2.    長青組初賽:99年11月20日上午9:00起,錄取20名參加決賽

3.    普通組初賽:99年11月20日下午3:30起,錄取20名參加決賽

4.    決   賽:99年11月21日上午9:00起,進行長青組及普通組決賽

5.    比賽歌曲:於報名時請填妥歌曲,以金嗓點歌機內歌曲為準任選一曲(初賽及決賽歌曲不得重覆及現場不接受對KEY要求)

6.    報名時間及地點:報名採親自或委託他人報名,以電話或通信者不予受理,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12日,高雄市楠梓區興盛街47巷1弄7之2號(高雄市少年地方法院對面),詢問電話:主委 陳水清0916-187940  0930-335506

六.    報名費:凡參賽者須繳交報名費200元

七.    評審老師及評分標準:

1.   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五位對音樂有素養者為之,為公平起見,評審人員對比賽前恕不公佈

2.    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:技巧20%.音色30%.節拍20%.台風15%.服裝造型15%

八.    獎勵:各組錄取

第一名 1名:獎金10000元+獎盃乙座

第二名 1名:獎金 5000元+獎盃乙座

第三名 1名:獎金 3000元+獎盃乙座

第四名 2名:獎金 1000元+獎盃乙座

第五名 5名:獎金  500元+獎盃乙座

九.    注意事項:

1.   凡參加者應於99年11月20日上午8:40前報到,逾時視為棄權

2.   參賽者於報到時必須提供身分證正本以利核對身分

3.    凡參加者均發給小紀念品乙份,於比賽歌唱後發給

4.    為維持場面,請參加者自我節制保持肅靜,切勿高談濶論,以免妨害參加人員及評審老師作業

5.    決賽順序於全部初賽完畢後,現場抽籤定之

6.    為維場面之完整性,請初賽參加人員於初賽完畢公佈決賽名單後,才一齊離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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