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為倡導正當休閒娛樂,歌聲淨化人心,廣結善緣締造和諧社會,特舉辦卡拉ok歌唱比賽
一. 主辦單位:高雄市楠梓外埔福德宮
二. 參賽對象:全國喜愛歡唱之歌友
三. 參賽資格:
A.長青組:49年次(含)以前出生者
B.普通組:50年次(含)以後出生者,不限年齡
四. 參加人數:每組100人為限(以報名先後為主,額滿不再受理)
五. 比賽時間:
1. 比賽分初賽(淘汰賽)及決賽
2. 長青組初賽:99年11月20日上午9:00起,錄取20名參加決賽
3. 普通組初賽:99年11月20日下午3:30起,錄取20名參加決賽
4. 決 賽:99年11月21日上午9:00起,進行長青組及普通組決賽
5. 比賽歌曲:於報名時請填妥歌曲,以金嗓點歌機內歌曲為準任選一曲(初賽及決賽歌曲不得重覆及現場不接受對KEY要求)
6. 報名時間及地點:報名採親自或委託他人報名,以電話或通信者不予受理,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12日,高雄市楠梓區興盛街47巷1弄7之2號(高雄市少年地方法院對面),詢問電話:主委 陳水清0916-187940 0930-335506
六. 報名費:凡參賽者須繳交報名費200元
七. 評審老師及評分標準:
1.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五位對音樂有素養者為之,為公平起見,評審人員對比賽前恕不公佈
2. 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:技巧20%.音色30%.節拍20%.台風15%.服裝造型15%
八. 獎勵:各組錄取
第一名 1名:獎金10000元+獎盃乙座
第二名 1名:獎金 5000元+獎盃乙座
第三名 1名:獎金 3000元+獎盃乙座
第四名 2名:獎金 1000元+獎盃乙座
第五名 5名:獎金 500元+獎盃乙座
九. 注意事項:
1. 凡參加者應於99年11月20日上午8:40前報到,逾時視為棄權
2. 參賽者於報到時必須提供身分證正本以利核對身分
3. 凡參加者均發給小紀念品乙份,於比賽歌唱後發給
4. 為維持場面,請參加者自我節制保持肅靜,切勿高談濶論,以免妨害參加人員及評審老師作業
5. 決賽順序於全部初賽完畢後,現場抽籤定之
6. 為維場面之完整性,請初賽參加人員於初賽完畢公佈決賽名單後,才一齊離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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