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︰彰化市元清觀(天公壇)重修入火安座祈安慶成大典系列活動,舉行『天公盃』
文化傳承歌唱比賽,俾倡導正當娛樂陶冶身心,以歌會友增進友誼交流,促進祥和社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︰彰化市公所、彰化市民代表會
三、主辦單位︰元清觀、元清觀民藝館
四、協辦單位︰元清觀民藝館志工隊、救國團彰化縣工青三隊
五、比賽︰(一)地點︰元清觀廣場
(二)比賽日期︰預賽100年1月8日(星期六)下午1點,長青組比賽開始。
預賽100年1月8日(星期六)晚上6點,社青組比賽開始。
決賽100年1月9日(星期日)晚上6點,長青組、社青組依序開始。
準出賽者號次,唱名三次,如逾現唱者號次,以棄權論。
六、報名地點︰元清觀民藝館服務台,彰化市陳稜路126號 電話︰7202966
七、報名辦法︰(一)報名表、簡章,請向元清觀民藝館索取,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。
(二)謝絕通訊報名請逕元清觀民藝館地點報名,每人限報名2個名額。
(三)報名者請附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,否則不予受理。
(四)報名時每人繳交叁百元。
八、報名日期︰自99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止,上午9點至下午17點止 (額滿為止)。
每星期一館休。
九、參加資格︰年滿18歲之愛好歌唱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 〈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查核。〉
十、組別︰(一)長青組︰年滿50歲以上者(民國49年12月31日前出生)(限額50名)。
(二)社青組︰年滿18歲以上,49歲以下者。(限額50名)。
十一. 比賽辦法︰(一)預賽、決賽一律演唱自選曲(限國台語流行歌曲)伴奏採用音圓音樂伴唱,
並於賽前自行登錄並確認測試。
(二)演唱歌曲於報名時填妥,不得更改;預賽決賽歌曲不得同曲。
(三)賽程︰長青組、社青組定於100年1月2日上午9點正,於元清觀比賽地點: 抽籤排定號序,並公告周知,未出席者由大會代為抽號碼。
(四)預賽每組各錄取15名入圍決選賽。
十二、 評審︰(一)由資深音 樂 老師及具豐富學養經驗之音樂專精人士公正客觀評分。
(二)音色佔30%、音準佔30%、節奏佔30%、咬字佔5%、造型台風5%。
十三、 獎勵︰長青組、社青組決賽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︰
冠軍︰獎盃乙座,獎金陸仟元。亞軍︰獎盃乙座,獎金肆仟元。季軍︰獎盃乙座,獎金貳仟元。
優勝︰獎狀乙幀。 入圍︰獎品乙份。
十四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公佈實施。